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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》(全文) (3)

http://www.zjnurse.com  2008-05-22 15:28:51  卫生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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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四、组建队伍

    (一)心理救援医疗队。

    人员以精神科医生为主,可有临床心理治疗师、精神科护士加入。至少由2人组成,尽量避免单人行动。有灾难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人员优先入选。配队长1名,指派1名联络员,负责团队后勤保障和与各方面联系。

    心理危机干预人员也可以作为其他医疗队的组成人员。

    (二)救灾地点心理危机干预队伍。

    以精神科医生为主,心理治疗师、心理咨询师、精神科护士和社会工作者为辅。适当纳入有相应背景的志愿者。在开始工作以前对所有人员进行短期紧急培训。

    五、出发前准备

    (一)了解灾区基本情况,包括灾难类型、伤亡人数、道路、天气、通讯和物资供应等;了解目前政府救援计划和实施情况等。

    (二)复习本次灾难引起的主要躯体损伤的基本医疗救护知识和技术,例如骨折伤员的搬运、创伤止血等。

    (三)明确即将开展干预的地点,准备好交通地图。

    (四)初步估计干预对象及其分布和数量。

    (五)制定初步的干预方案/实施计划。

    (六)对没有灾难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队员,进行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培训。

    (七)准备宣传手册及简易评估工具,熟悉主要干预技术。

    (八)做好团队食宿的计划和准备,包括队员自用物品、常用药品的配备等。

    (九)尽量保留全部发生的财务票据。

    外援心理援助医疗队在到达灾区之前,尽量与当地联络人进行沟通,了解灾区情况,做到心中有数。

(本文来源:卫生部 作者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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