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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》(全文) (4)

http://www.zjnurse.com  2008-05-22 15:28:51  卫生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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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六、现场工作流程

    (一)接到任务后按时间到达指定地点,接受当地救灾指挥部指挥,熟悉灾情,确定工作目标人群和场所。

    (二)在已有心理危机干预方案的地方,继续按照方案开展干预;还没有制订心理危机干预方案的地方,抓紧制订干预方案。

    (三)分小组到需要干预的场所开展干预活动。

    在医院,建议采用线索调查和跟随各科医生查房的方法发现心理创伤较重者;在灾民转移集中安置点,建议采用线索调查和现场巡查的方式发现需要干预的对象,同时发放心理救援宣传资料;在灾难发生的现场,在抢救生命的过程中发现心理创伤较重者并随时干预。

    (四)使用简易评估工具,对需要干预的对象进行筛查,确定重点人群。

    (五)根据评估结果,对心理应激反应较重的人员及时进行初步心理干预。

    (六)对筛选出有急性心理应激反应的人员进行治疗及随访。

    (七)有条件的地方,要对救灾工作的组织者、社区干部、救援人员采取集体讲座、个体辅导、集体心理干预等措施,教会他们简单的沟通技巧、自身心理保健方法等。

    (八)及时总结当天工作。每天晚上召开碰头会,对工作方案进行调整,计划次日的工作,同时进行团队内的相互支持,最好有督导。

    (九)将干预结果及时向当地救灾指挥部负责人进行汇报,提出对重点人群的干预指导性意见,特别是对重点人群开展救灾工作时的注意事项。

    (十)心理救援医疗队在工作结束后,要及时总结并汇报给有关部门,全队接受一次督导。

(本文来源:卫生部 作者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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