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上五点,120电话急剧地响起,原来有人看见在青年路技工学校门口看见一个弃婴,要我们去接一下。
弃婴并不是个病人,这属于法律范畴,应由民政局管。因此向领导汇报后,报告110指挥中心。之后110民警抱婴儿来院检查。
我一看,这小孩脸色红润,眼距不宽,并不象弱智儿。脐带包扎完好,新鲜无溃烂,应该是刚生下来的孩子,而且是个男孩。儿科医生听诊心肺也无异常。
我以为身上会有什么条子,说明为什么不要他,起码也有个生辰八字在,结果什么也没有。他的父母是永远不想再看见他了。
民警联系了福利院,在我们为他打了破伤风针后,福利院的阿姨把他抱走了,并为他取了名字:张晓。拂晓的意思。希望迎接他的是阳光和彩虹!
这么可爱的孩子,我们旁人看了都喜欢,想不通为何会有如此狠心的父母?竟抛下自己的亲生骨肉,太不人道了!假如是未婚生子的,也是成年人了,该担起为人父母的责任了!最起码也该防患于未然,不要让他出世才行!
孩子是无辜的,但为什么总要那么多大人要把自己的罪孽转到孩子身上呢?这样会使他心灵受到创伤,不利他成长的、不利于社会的!
救救孩子吧!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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